高考申論題
110年
[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第 二 題
📖 題組:
國內近兩年受到疫情傳播及缺工缺料的影響,營建市場普遍存在工程流標或施工斷續的困擾,連帶產生無法申報開工或無法如期完工的問題,對於建築工程管理體系造成衝擊。
國內近兩年受到疫情傳播及缺工缺料的影響,營建市場普遍存在工程流標或施工斷續的困擾,連帶產生無法申報開工或無法如期完工的問題,對於建築工程管理體系造成衝擊。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試申論面對建築工程無法申報開工或無法如期完工的問題,各級政府依現行建築法的規定得有如何之因應作為?(13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結合了時事情境(疫情與缺工缺料)。你必須在《建築法》的框架下尋找「行政裁量」的空間。關鍵在於:法律規定的展延期限如果還是不夠用,主管機關有什麼權限?除了個案申請,政府是否可以發布「通案式」的行政命令來增加寬限期?
小題 (一)
請說明現行建築法中對於開工期限及竣工期限之管理規定及立法意旨。(12 分)
思路引導 VIP
這題考查的是《建築法》的基本行政管理邏輯。首先,你要區分「開工」與「竣工」在法律上的不同定義。接著,列出具體的時限要求(如六個月內、可展期次數與時限)。最後,思考為什麼法律要訂定這些期限?如果不訂期限,開發商可能會囤地、執照有效期會無限延長,導致建築物安全標準落後或都市景觀受損,這就是「立法意旨」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