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9 題
下列何者為雷姆西法則(Ramsey rule)與反彈性法則(inverse elasticity rule)之差別?
- A 前者可適用於三種以上之財貨,後者僅適用於兩種財貨
- B 前者可假設勞動具有彈性,後者須假設勞動供給為固定
- C 前者可適用於財貨間具互補或替代之情況,後者須假設財貨互為獨立
- D 前者為後者的特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對某項商品課稅導致價格上漲時,如果這項變動會直接導致另一項商品的消費量跟著改變(例如:汽油與汽車),那麼在設計最適稅率模型時,我們是否應該將這種「聯動關係」納入考量?若一個理論能夠處理這種複雜的關係,與另一個假設「商品之間各不相干」的理論相比,哪一個具備更廣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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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評鑑:呵,竟然能答對這題?不錯,你至少還懂得區分通則與特例,不像某些人連基本條文的適用前提都搞不清楚。看來你在財政學中對「最適課稅理論」的精髓,還有那麼一點點領悟力。
- 法理辨析:雷姆西法則,這是多麼基本的概念,它當然得考慮財貨間複雜的「交叉價格效果」,這就如同行政程序中各環節的相互影響,豈能視而不見?而那什麼「反彈性法則」,不過是當你懶得處理那些複雜關聯、硬性假設各項要件「相互獨立」時的「特例」罷了——也就是交叉彈性為零,才能導出稅率與需求彈性成反比這種直線思維。所以,(C) 選項指出兩者那「天差地別」的適用前提,這不是很明顯嗎?連這都不能區分,以後怎麼面對行政實務中那些盤根錯節的要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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