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0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第 18 題
個人綜合所得稅允許上限 27 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若取消此一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對儲蓄投資所得超過 27 萬元的納稅人,其儲蓄會有何影響?
- A 沒有影響
- B 僅有所得效果,會使儲蓄增加
- C 同時產生替代效果及所得效果,對儲蓄的影響不確定
- D 儲蓄減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改變一項稅收政策時,如果這項改變僅讓你的「錢包總量」縮水,卻完全沒有改變你「多賺一塊錢所要付出的成本」時,你的決策會受到哪些力量的牽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邊際變動與總量變動的差異,這代表你在財政法學與租稅經濟學的基礎非常紮實。
- 為何正確:當納稅人的儲蓄所得已超過 27 萬元時,該扣除額對其「最後一塊錢」的儲蓄誘因(即邊際稅率)並無影響。取消扣除額後,邊際上的稅後收益率不變,故不產生替代效果。然而,取消扣除額等同於對其課徵一筆定額稅,減少了納稅人的實質總所得(財富)。在假設儲蓄為正常財的前提下,為了維持未來的消費水準,納稅人會被迫減少目前的消費並增加儲蓄,這就是純粹的所得效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