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2 題
甲受 A 辱罵而懷恨在心,當日深夜毒死 A 之愛貓。乙誘拐 A 之 15 歲女兒,在外同居。丙散播謠言毀損 A 之友人 B 之名譽,B 因而心情鬱悶在外喝酒。於返家途中,不慎落水死亡。丁與 A 暗戀多年之戊結婚,A 大受打擊而精神崩潰。上述情形,A 得對何人請求非財產之損害賠償?
- A 甲
- B 乙
- C 丙
- D 丁
思路引導 VIP
在侵權行為法中,並非所有的「傷心」都能換取賠償。請你試著思考: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行為直接破壞了受法律特別明文保障的「家庭倫理身分關係」,而非僅是單純的財產損失、人際失望或因果關係過於遙遠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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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精準掌握身分法益的核心
-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區分「一般情緒受創」與「法益受侵害」的差異。根據《民法》第 1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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