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0年
[會計] 審計學概要
第 二 題
二、查核人員應與治理單位溝通已辨認之使受查者繼續經營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試說明與治理單位溝通事項應包括那些?(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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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與治理單位就「繼續經營能力」疑慮之溝通內容。應依照審計準則公報有關繼續經營之規定,列點說明四項必須溝通的核心事項:重大不確定性、假設適當性、揭露適當性及對查核報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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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審計準則公報之規定,當查核人員辨認出使受查者繼續經營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時,應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 (1) 該等事件或情況是否構成重大不確定性。 (2) 財務報表之編製基礎採用繼續經營假設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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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經營疑慮之溝通
💡 查核人員應就繼續經營之不確定性、編製基礎、揭露及報告影響與治理單位溝通。
🔗 繼續經營疑慮之處理與溝通流程
- 1 辨認事件 — 辨認出可能導致繼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之情況。
- 2 評估三要素 — 評估不確定性、編製基礎適當性及揭露充分性。
- 3 治理單位溝通 — 將上述評估結果與對報告之影響告知治理單位。
- 4 查核報告反映 — 根據溝通與查核證據,決定報告意見或增加說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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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揭露不適當,對查核報告意見類型(保留或反對)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