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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0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祭祀公業條例維護傳統規約依循傳統宗族觀念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之約定,使女子不得為派下員,尚不違反性別平等
  • B 民法未容許相同性別二人結婚,違反平等保護
  • C 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並不違反性別平等
  • D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名者擔任計程車駕駛,其目的在保障乘客之人身安全,尚屬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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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中,如果一項法律僅僅因為「性別」的不同,就直接規定某一方擁有優先決定權,而完全不考慮當事人的個別能力或實際情況,你認為這樣的法律設計是否符合憲法中『平等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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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且準確!

  1.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選項 (C) 涉及著名的釋字第 365 號。早期民法規定父母對於子女權利行使不一致時「由父行使」,大法官認為這純粹是以「性別」作為差別待遇的標準,違反了憲法第 7 條及增修條文所保障的性別平等原則,因此該條文當時被宣告違憲。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大法官解釋中的「經典指標性考題」。雖然選項中涉及多個解釋(如釋字 728、748、584),但 (C) 選項是法律系學生與考生必須掌握的性別平權基本知識,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對經典解釋的熟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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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憲判字第1號 關於祭祀公業 A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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