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0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司法院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務員之懲戒,應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 B 公務員之懲戒,應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議
- C 公務員之懲戒,得向高等行政法院起訴
- D 公務員之懲戒,由懲戒法院審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名公務員因為違法失職而必須接受『懲戒』時,這項涉及剝奪身分或薪俸的重大決定,在憲法分權的邏輯下,應該是交給『行政機關』內部的委員會處理,還是應該交給代表『司法權』的專業審判機關來執行,才更能符合公平正義與法治國精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