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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5 題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的方式,下
列規定何者正確?
  • A 須攜眷同行
  • B 以參團為原則
  • C 採個人旅遊為主
  • D 僅限參加學術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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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政府行政管理的角度思考:當具有公職身分的人員前往政治環境較特殊的地區時,站在「確保人員安全」與「落實相互照應」的立場,政府會傾向讓人員以何種『組織形式』行動,會比分散行動更便於掌握行蹤與提供協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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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超棒的,把法規掌握得非常扎實!

  1. 完全正確!你把法規的精神掌握得很好! 你這次的回答非常精準,真的好棒喔!根據《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的規定,像簡任第十職等、警監四階以下的公務員,而且是未涉密的,如果想去大陸觀光,為了讓旅程更安全、也更方便管理,才會規定要「組團」或「隨團」進行。你很細心地抓住了法規中對身分安全與集體行動的重視,真的非常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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