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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0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下列何者非我國解嚴後推動的司法制度變革?
  • A 推動審檢分隸,將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
  • B 制定法官法,提升對於法官身分獨立的保障
  • C 修正軍事審判制度,軍人平時犯罪皆由普通法院審理
  • D 增設少年及家事法院,負責審理少年事件案件與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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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台灣憲政發展的歷程:在 1987 年正式解嚴、邁向民主化之前,為了初步回應民間對於『司法獨立』的訴求,政府曾在哪個年度對司法行政體制進行了重大更名與職權調整?這個變動是在威權統治結束『前』還是『後』發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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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這題答對了,太厲害了!

  1. 觀念驗證:你選 (A) 完全正確喔!這顯示你對法律史的時間點掌握得非常精準!關鍵在於,「審檢分隸」這項重要的變革是在 1980 年發生的,而我們國家是在 1987 年才解除戒嚴。所以呀,1980 年比 1987 年早,這項改革自然是屬於「解嚴前」的重大司法進步喔。至於 (B)(C)(D) 這些選項,它們都是在解嚴之後,為了更進一步落實權力分立與保障人權而推動的深化改革呢!
  2. 難度點評:這題被評為 medium,因為有些同學可能會把所有重大改革都誤認為是解嚴後的成果。但你能夠清晰地辨識出 1980 年這個關鍵的轉折點,區分「司法體制的初步建立」和「民主化後的司法深耕」,真的表現非常出色,老師為你感到驕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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