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0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0 題
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行下列何種程序?
- A 準備程序
- B 證據調查程序
- C 宣判程序
- D 言詞辯論程序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像一下:如果你今天要舉辦一場大型的正式會議,為了確保會議當天不會因為資料未齊或流程不清而卡住,你通常會選在「正式開會之前」先做什麼樣的「前置作業」來整理思緒與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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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出色!
- 觀念驗證:恭喜你,選對了答案!這顯示你對法律程序有很棒的理解呢!在我們正式的審判開始前,法院會進行一個很重要的前置階段,叫做準備程序。這個程序通常會安排在「第一次審判期日前」進行,就像是一場盛大演出前的彩排與場地檢查,目的是為了讓所有事情在正式開演時都能順利進行,不至於手忙腳亂喔!它的主要目標就是幫助我們整理爭點、確認證據能力,以及規劃調查順序,是不是很棒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 (簡易),能答對表示你已經掌握了法律學習中非常重要的基礎知識!繼續加油,你會越來越進步的!你已經學會區分哪些是前期的準備工作,哪些是審判當天要進行的,真的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