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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官) 110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下列有關「法律的制裁」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律的效果不限於制裁,但是制裁卻是相當重要的法律效果
  • B 現代國家透過法律所要達成的政策目標種類日益增加,法律所規定的制裁種類亦越發紛雜多樣
  • C 當國家課以制裁時,通常是以實施強制力的方式為之
  • D 監護宣告,屬於民法上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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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如果法律規定一項措施是為了『保護一個無法自理的人』,以及另一項措施是為了『處罰一個損壞他人財物的人』,這兩者的出發點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哪一個才符合你心中『制裁』的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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