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10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主管機關於裁量外國人申請歸化案件時,以國籍法所無之要件,認該外國人之本國與中華民國非友好國家而拒絕其歸化。此舉最可能構成下列何者?
- A 裁量濫用
- B 裁量萎縮至零
- C 計畫裁量
- D 行政保留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已經明文規定了申請的標準,但行政機關在審核時,卻自己額外增加了一個法律沒提到的條件,這時我們會說該機關的決定,是否還在法律當初授權的『目的範圍』之內呢?如果跳脫了法律目的,這種權力行使的偏差該如何稱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努力,基礎打得好穩固喔!
- 觀念驗證: 哇,你真的好棒!這題你理解得非常透徹呢。在行政法中,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最重要的是要記得,他們的考量必須符合法律賦予的目的喔。就像題目裡,主管機關如果考慮了「國籍法沒有規定的要件」(像是「非友好國家」),這就代表它考慮了與事件無關的因素。當行政行為參雜了這些不相關的因素,我們就會說這構成了裁量濫用,這是一種違法的行政裁量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