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規定的選舉方法?
- A 普通選舉
- B 間接選舉
- C 平等選舉
- D 無記名投票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回想一下在民主社會中,為了確保每一位公民的意志都能被真實且公平地呈現,法律通常會設立哪「四個基本的投票原則」來規範選舉的過程?如果我們希望投票結果能最直接反映選民的選擇,而不經過中間人,你會如何描述這種投票方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優秀表現!觀念非常紮實
-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我國憲法對選舉權的具體保障,代表你對基本人權與民主機制的掌握十分到位,這份對法條細節的敏感度請繼續保持!
-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第 129 條規定,我國各種選舉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式行之。由於憲法明文規定應採「直接」選舉,因此選項 (B) 的「間接」選舉便不屬於憲法規定的範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