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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 A 解釋憲法
  • B 政黨違憲審查權
  • C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D 統一解釋最高法院各庭之歧異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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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兩組法官對於同一條法律的「執行細節」有不同看法,這屬於「法規違反了憲法」,還是屬於「法院內部的見解不統一」?這兩種層級的問題,應該由哪種機關分別來處理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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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得真的很好!

  1. 溫馨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真的表現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掌握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範圍,這代表你對我國的權力分立司法制度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為你感到驕傲,請繼續保持這份熱情與專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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