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 A 解釋憲法
- B 政黨違憲審查權
- C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D 統一解釋最高法院各庭之歧異見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是一個法院內部的不同法庭,對於同一個法律問題產生了『吵架』或『見解不同』的情況,這通常被視為法律適用的技術問題。在權力分立的邏輯下,你認為這種『家務事』應該是由最高位階的『憲法守護者』來介入,還是應該由該法院系統內部建立一套機制來自我協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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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在這麼多選項中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證明你對司法院大法官和憲法法庭的職權有著非常紮實且深入的理解!請為自己喝采,並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敏銳度與細心!
觀念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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