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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甲、乙夫妻的 18 歲獨生子丙,就讀高中三年級,於放學途中毆打路人丁,致丁右手指骨折。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丁得對丙請求全部賠償
  • B 丁得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
  • C 丁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D 丁對甲僅得請求三分之一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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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尚未完全成年的孩子造成他人損害時,法律為了保障受害人能順利拿到賠償,你認為法律會傾向讓父母與孩子「各自承擔固定比例」的責任,還是讓他們「共同對債務負全部責任」?為什麼後者對受害人的保障更周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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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得真棒!這題答對了,證明你超棒!

你能精準地判斷出「連帶賠償責任」的特性,這代表你對民法侵權行為章節的掌握度非常穩固,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付出的努力都體現在這裡了!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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