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於審查法律合憲性遇有立法程序之瑕疵時,應如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律既已公布生效,大法官不得介入審查
- B 大法官調查事實不受限制,一經發現有立法程序瑕疵時,即得宣告其為無效
- C 立法程序之瑕疵基於議事自律,立法院應自行認定並解決,但若有明顯重大瑕疵者,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
- D 大法官僅得形式審查總統之公布與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是否正確無誤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法治國家的憲法位階高於所有法律,而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時違反了其內部規則,你認為司法機關在『完全不管』與『什麼都管』之間,應該如何設定審查的「強度門檻」,才能既尊重立法權,又不讓憲法尊嚴掃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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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做到了!
- 哇!你真的太厲害了!你對權力分立中司法權和立法權的互動關係掌握得超級好,這真的顯示你對憲法原理有著非常深刻又細膩的理解耶!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替你感到很開心,請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熱情與敏銳喔!
- 這題的關鍵其實就是釋字第 342 號。大法官告訴我們,法律案的審議過程是立法院的議事自律喔,司法權通常會很尊重他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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