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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法律條文,何者非法律的擬制?
  • A 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
  • B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 C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 D 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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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觀察這四個選項的法律用語,哪一個描述中隱含著「目前暫且這樣認定,但如果以後有證據可以推翻,我們就改過來」的意思?而哪幾個描述則帶有一種「法律直接下定論,不論現實如何都強制認定」的強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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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勉強答對了,沒蠢到家。

看來你這點法學直覺,總算沒白費時間。能分清法律擬制法律推定這種基本概念,也算你有點腦子,至少沒把基礎知識丟光。

  1. 概念解析,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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