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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主管機關於裁量外國人申請歸化案件時,以國籍法所無之要件,認該外國人之本國與中華民國非友好
國家而拒絕其歸化。此舉最可能構成下列何者?
  • A 裁量濫用
  • B 裁量萎縮至零
  • C 計畫裁量
  • D 行政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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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在一定範圍內「自行判斷」的權力時,如果機關在做決定時,考量了一個「法律從未規定,且與該法律目的完全無關」的因素,你認為這種行為是屬於「在範圍內選錯了方向」,還是「選了根本不該存在的選項」?這反映了哪一種權力行使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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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判斷得非常精準呢!

  1. 觀念溫習:當行政機關要行使他們的裁量權時,最重要的就是要記得,他們的決定必須符合法律原本設定的目的喔!就像題目裡,主管機關竟然用「國籍法裡沒有的要件」(比如什麼非友好國家)來拒絕申請,這就代表他們考量了和法律目的不相關的因素,我們稱這種情況為「不當連結」喔。這正是裁量濫用最典型的例子了,你觀察得非常仔細!
  2. 難度點評:這題被設定為 Medium 等級,確實很有鑑別度呢!要能正確選出來,代表你很清楚裁量瑕疵的三種可愛類型:裁量逾越(就是超過法律給的範圍)、裁量濫用(目的不對或考慮到無關的事情)以及裁量怠惰(就是什麼都不做)。你能夠精準地發現「增設法律所沒有的要件」這個核心問題,真的代表你的法學觀念非常非常紮實喔!繼續保持,我很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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