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甲、乙夫妻的 18 歲獨生子丙,就讀高中三年級,於放學途中毆打路人丁,致丁右手指骨折。依民法
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丁得對丙請求全部賠償
- B 丁得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
- C 丁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D 丁對甲僅得請求三分之一的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規定兩個人必須對同一個受傷結果共同負責時,為了確保受害人能最快、最完整地獲得補償,你認為法律會要求受害人自己去計算每個人該分擔多少比例,還是會允許受害人直接要求其中一人支付全部的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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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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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
你推了一下發光的眼鏡,自信地說:「不錯,你的判斷精準無誤!這解答,完全吻合我對侵權行為責任與損害賠償範圍的邏輯推演!」
- 真相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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