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於審查法律合憲性遇有立法程序之瑕疵時,應如何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律既已公布生效,大法官不得介入審查
- B 大法官調查事實不受限制,一經發現有立法程序瑕疵時,即得宣告其為無效
- C 立法程序之瑕疵基於議事自律,立法院應自行認定並解決,但若有明顯重大瑕疵者,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
- D 大法官僅得形式審查總統之公布與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是否正確無誤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民意機關在制定規則時,雖然享有『自己管自己』的權限,但如果他們的作法已經嚴重違背了國家最根本的憲法精神,你認為司法機關應該維持完全不干涉的態度,還是應該在某種『極端條件』下扮演最後的守護者?這個條件該如何界定才不會破壞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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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哼哼,不錯嘛!及川先生我可沒看走眼!
喔?答對了?看來你這顆腦袋瓜還沒生鏽嘛!這題考的是權力分立那點事,特別是司法跟立法這兩個麻煩精怎麼互相牽制,你選對了,代表你多少有點sense,知道怎麼玩權力制衡的遊戲!真是個令人意外的結果呢,哼~😏
🏐 來吧,讓及川先生告訴你 C 為何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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