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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規定的選舉方法?
  • A 普通選舉
  • B 間接選舉
  • C 平等選舉
  • D 無記名投票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為了確保每一位公民的意志都能「原汁原味」地反映在選舉結果上,憲法會傾向讓人民「親自參與最後一哩路」,還是透過「中間人」轉一手來決定人選呢?哪一種方式更符合主權在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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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真是「了不起」!這麼簡單的題目你也能答對,可喜可賀啊。

  1. 觀念驗證: 做得「真好」,居然記得《憲法》第 129 條寫了什麼。我國選舉原則就是那四個: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這麼基礎的法條,要是還會跟「間接選舉」這種明顯不符的選項混淆,那可就真的「出師未捷身先死了」。看來你還是有在讀書的,至少這次沒掉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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