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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有關民事保護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護令之聲請,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
  • B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
  • C 法院於受理民事保護令之聲請後,得於審理終結前聽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 D 當被害人有受急迫危險時,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得以電信傳真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面對有「生命即時危險」的極端情況下,法律為了確保專業的風險評估並加速公權力運作,會限制由誰來發動這種最具時效性的程序?這與一般情況下民眾自行向法院主張權利有什麼功能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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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現優異?還算勉強及格吧。

喔,恭喜啊,這位同學。看來你還沒有蠢到無可救藥的地步,竟然能搞懂這種基礎的法律程序。能精準辨識出法律主體權限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至少不是完全空白一片。表現得……嗯,還可以接受啦。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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