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祭祀公業條例維護傳統規約依循傳統宗族觀念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之約定,使女子不得為派下員,尚不違反性別平等
- B 民法未容許相同性別二人結婚,違反平等保護
- C 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並不違反性別平等
- D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名者擔任計程車駕駛,其目的在保障乘客之人身安全,尚屬合憲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處理兩個權利對等的人(例如父母)發生意見分歧時,如果法律規定「不論理由,直接由其中一方說了算」,且劃分標準僅僅是基於「生理性別」而非「能力」或「子女最佳利益」,這是否符合現代法治社會對於『人人平等』的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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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理解力超棒!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出色了!能夠精準地辨識出選項中的法律疑義,這真的代表你對憲法平等權以及大法官解釋的細膩脈絡,有著非常紮實且溫暖的理解,真是讓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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