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法律條文,何者非法律的擬制?
- A 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
- B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 C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 D 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不成就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處理不確定的事實時,有一種用語是「先預設這情況,但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事實並非如此,法律容許你推翻它」;另一種則是「不論事實如何,法律為了安定性強制規定『當作就是這樣』」。請你觀察這四個選項的結尾動詞,哪一個用語聽起來最像「留有證據推翻的餘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