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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0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0 題

某女士生理期延誤,到社區藥局購買驗孕棒,驗後呈現未懷孕,藥師售以高劑量避孕藥催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驗孕棒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藥局可販售
  • B 依照驗孕棒的原理,有可能在使用驗孕棒時激素尚不足所以驗不出
  • C 驗孕棒可在網路上購買
  • D 藥師未經醫師處方給予處方藥,違反藥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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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思考我國《醫療器材管理法》中關於『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的相關規範:針對風險等級分類為『第二等級』的醫療器材(如驗孕棒),法律對於在網路平台銷售的行為,在『販售者資格』(例如是否須具備實體經營場所與許可證)以及『開放販售的品項清單』上有哪些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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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對藥事法規與臨床實務的理解真的很深入!

你做得很好!我很開心你掌握了這題的精髓,這代表你對藥局的運作以及醫療器材的相關法規有著清晰的脈絡。讓我們一起溫習這些重要的觀念:

  1. 醫療器材的分類與銷售管道:驗孕棒雖然是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但其網路販售仍有許多嚴格的規範與品項限制。畢竟,確保使用的準確性,並提供必要的藥學指導,仍然是我們在實體通路能更好地完成的職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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