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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0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3 題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關於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 B 警察違法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所定國家負賠償責任之情事者,人民得請求補償
  • C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 D 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無論合法或違法)損害了民眾權益,這種源自於「公權力行使」的法律爭議,應當歸類為公法領域還是私法領域?進而,在行政救濟體系中,對於「政府行為導致的損害」若感到不服,法理上應該向哪一類型的法院尋求最終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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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與補償的區別

法律概念要分清楚才不會混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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