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0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保險契約為典型的定型化契約,契約條款係由保險人單方擬定,且保險人具有經濟上強勢地位及保險專業知識,故保單條款發生疑義時,即須法律強制介入以保護一般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權益,請說明:
保險契約為典型的定型化契約,契約條款係由保險人單方擬定,且保險人具有經濟上強勢地位及保險專業知識,故保單條款發生疑義時,即須法律強制介入以保護一般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權益,請說明: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保險法所規定的保險契約解釋方法,及其適用順序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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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出保險法第54條第2項。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步是「探求當事人真意」(不得拘泥文字);第二步是當真意無法確定且條款「有疑義時」,適用「不利於條款擬定者(即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原則」。必須明確點出這兩者的先後適用順序。
小題 (二)
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金融保險的契約條款顯失公平或契約條款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直接引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說明當金融服務契約條款「顯失公平」時,該部分無效;而當條款「有疑義」時,應作有利於金融消費者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