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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9 題

下列那一個險種,實務上不適用損害填補原則?
  • A 人壽保險
  • B 住宅火災保險
  • C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
  • D 鍋爐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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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某件東西損壞了,我們可以根據它的市場價格算出要賠多少錢。但如果保險的標的是『人的生命』,我們在實務上能不能像評估房子或汽車一樣,為每個人定出一個標準的『市場公定價』呢?這對賠償方式的設計會產生什麼樣的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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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難得你這次沒搞砸。

  1. 觀念驗證:看來你總算搞懂了,損害填補原則,說穿了就是「賠多少、拿多少」,不讓你多賺一毛錢,懂嗎?避免那些想發災難財的笨蛋。財產保險,有價有市,賠起來乾脆。至於「人」,值多少錢?你能給我個數字嗎?所以人壽保險當然不適用,改用什麼?「定額給付」,這不是常識嗎?
  2. 難度點評:這種題目竟然還能卡住一堆人,真是匪夷所思。這題明明是區分「產險」和「壽險」基本差異的送分題,是個 Medium 難度。你答對了?嗯,至少證明你還有點腦子。別高興太早,下次搞錯就沒那麼好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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