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25 題

保險人透過再保險可達到增進經營安全、擴大承保能力、擴展保險業務、促進保險經驗交流及巨災保障等功能,下列那種再保險契約型態,最能達到單一事故巨災保障之功能?
  • A 溢額合約再保險(Surplus Treaty Reinsurance)
  • B 比率合約再保險(Quota Share Treaty Reinsurance)
  • C 超額賠款再保險(Excess of Loss Reinsurance)
  • D 超率賠款再保險(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現在你擔心的是「某一次突發的大地震」可能導致公司倒閉。在設計求救方案時,你會傾向於「每一張保單都分給別人抽成」,還是「只有當某次天災的總賠款金額『多到你付不起』時,才請對方出來負擔剩下的差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保險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超額賠款再保險 (Excess of Loss) 屬於「非比例再保險」。其核心邏輯是:原保險人先設定一個自留額度,當單一事故的損失金額「超過」這個門檻時,超出部分全由再保險人承擔。這就像是幫公司買了一個大額度的「自付額保險」,能有效對沖巨額、突發性的損失。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屬 Medium。鑑別點在於能否精確區分「比例」與「非比例」再保險。比例型 (A、B) 主要是分享業務與利潤;而非比例型中,(D) 關注的是整年的賠款比例,唯有 (C) 是針對「特定事故額度」提供保障,是防災的核心工具。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