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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實務

第 41 題

領隊於行前說明會時,應向團員說明隨身行李攜帶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旅客隨身行李內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可超過 100 毫升
  • B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容量除符合規定外,還需裝於不超過 1 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 C 旅客通過機場安檢線時,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透明塑膠袋應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 X 光檢查儀檢查
  • D 攜帶超過 100 毫升之嬰兒牛奶食品上機,請旅客於通關時,口頭說明後即可攜帶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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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攜帶超過容量限制的特殊物品(如嬰兒食品或藥品)時,除了口頭告訴安檢人員這份物品的用途外,你認為安檢人員為了維護飛安,還會對這份液體進行什麼樣的實質動作,才算真正完成查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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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選項 (D)!這代表你對於民航安全檢查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精確,能從看似合理的敘述中準確揪出錯誤的實務流程。

隨身行李液態物品的安檢規範

在處理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LAGs)的安檢規定時,選項 (A)、(B)、(C) 提到的「單件不超過 100 毫升」、「裝於 1 公升透明密封袋」以及「需取出單獨受檢」皆為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標準規範。而本題的陷阱在於(D)選項的細節:針對嬰兒食品、液體藥品等特殊需求,雖然允許攜帶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但旅客必須在通關時主動向安檢人員申報,且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程序(如儀器掃描或人工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登機,絕非僅靠「口頭說明」就能直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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