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0年
[幼兒園]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21 題
現行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校內會議,下列哪一種會議的組成方式,其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 A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
- B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
- C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
- D 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小組會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當教育部為了確保各類校級委員會的組成能具備多元觀點,進而修改各項設置辦法時,除了最核心的性平委員會之外,還有哪一個涉及專業支持與資源分配的委員會,在近年也特別明文規定了「性別平衡」的保障比例(如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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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A。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規定,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學生代表、資賦優異學生代表、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學校教師會代表及學校家長會代表予以遴聘(派)兼之。該條文亦明文規定:「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因此,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的委員組成方式,其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故選項A正確。
學校委員會性別比例
💡 區分校內各項法定委員會組成中,關於性別比例的法律規定。
| 比較維度 |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 VS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 性別比例要求 | 任一性別應占 1/3 以上 | — | 女性委員應占 1/2 以上 |
| 法律依據 | 特殊教育法及其設置辦法 | —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 召集人/主委 | 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 — | 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 |
💬特推會強調性別平衡(1/3),性平會則強調保障女性參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