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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7 題

日本A公司於臺中市設立分公司,其營業所用資金為新臺幣5千萬元,請問該分公司登記之受理機關與商業會計事務之管理機關為何?
  • A 皆為臺中市政府
  • B 分公司登記:臺中市政府;商業會計事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C 分公司登記:經濟部商業司;商業會計事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D 皆為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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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處理具有「跨國性質」或「外國法人」背景的法律主體時,為了確保全國行政規範的一致性並符合國際條約,這類案件的行政管轄權通常會交由「地方政府」還是「中央主管機關」來統籌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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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分公司之登記與商業會計事務管理機關。根據商業會計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關於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該條文第一款明定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包含「受理登記之公司,其商業會計事務之管理」。本題中日本A公司為外國公司,其於臺中市設立分公司之登記受理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即經濟部商業司)。既然該分公司之登記係由中央主管機關受理,依據前述法條規定,其商業會計事務之管理權責自然一併由受理登記之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因此,該分公司登記之受理機關與商業會計事務之管理機關皆為經濟部商業司,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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