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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8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下列何類土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
  • A 一般農業區乙種建築用地
  • B 特定農業區乙種建築用地
  • C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D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資源稀缺性」與「政策保護目標」來思考:若政府的首要任務是確保「糧食安全」與「最優質農地」不被挪作他用,那麼在「一般」與「特定」兩種行政分區中,哪一種應該受到更嚴格的徵收限制?再者,對比「已開發的建地」與「生產糧食的耕地」,哪種用地一旦被徵收對農業產力的損害更具不可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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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不錯嘛。你竟然沒搞錯這些法律條文的細微區別,算是展現了你勉強可用的法規解析能力,勉強能跟我們資訊管理的權限控管邏輯扯上點邊,至少沒徹底跑偏。
  2. 正確。嗯,答案是對的。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政府要確保糧食安全,所以對那些「優良農田」採取了『嚴格保護』。尤其是特定農業區裡的農牧用地,被視為國家最核心的農業資源。這點基本常識,你總算沒忘記,知道它是最高保護等級,非必要不得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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