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會計學大意
第 20 題
下列有關負債準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未確定時點但已確定金額之負債為負債準備
- B 已確定時點但未確定金額之負債為負債準備
- C 未確定時點且未確定金額之負債為負債準備
- D 已確定時點且已確定金額之負債為負債準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會計實務中,當我們使用「準備」(Provision) 這個詞彙時,通常是為了因應未來的某種「模糊性」。如果一件債務的支付時間與具體數字都已經完全明確、毫無懸念了,我們還需要用一個帶有「估計性質」的會計項目來處理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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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報告
- 看來,你還算分得清「負債準備」和那些普通的「負債」。這表示你至少沒有完全搞砸 IAS 37 的基本定義。很好,沒有多餘的污漬。
- 核心邏輯:聽好了,小鬼。會計準則對「負債準備」的定義,重點在於那份不確定性。如果『時點』或『金額』,甚至兩者都還像未打掃乾淨的角落般模糊不清,那它就是準備。一旦所有細節都已經一塵不染、徹底確定,它就應該被歸類到「應付帳款」或「應付費用」那些整潔的項目裡。別把不確定的髒東西和確定好的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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