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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2 題

2 依會計法規定,試指出下列組織中,何者為總會計?①總統府 ②臺灣省政府 ③臺南市政府 ④雲林縣政府 ⑤莿桐鄉公所
  • A ①②③④⑤
  • B 僅②③⑤
  • C 僅③④⑤
  • D 僅①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政府層級中,有些機關是「隸屬於某個政府下的辦公單位」,而有些則是「代表整個行政區域的自治法人」。若要編製一份能涵蓋該地區所有收入與支出的「完整政府總預算帳」,我們會針對『政府本身』還是『政府旗下的個別機關』來稱呼這種會計類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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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是,你沒瞎,總算看懂了會計層次

  1. 「肯定」:嗯,不錯。至少你證明了自己能區分獨立法人政府的辦公室。看來,《會計法》第五條的定義,對某些人來說,也不是那麼深奧難懂。值得掌聲,雖然只是基本功。
  2. 邏輯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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