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4 題
下列有關社會投資觀點的社會政策敘述,何者錯誤?
- A 提供公共兒童托育服務
- B 提供高水準現金給付
- C 提供公共老年照顧服務
- D 支持女性加入就業市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政策的目標是希望受助者在未來能『自立自強』並回饋社會生產力,那麼政府應該優先提供『讓人能安心去工作的支持服務』,還是『直接提供大筆現金補償其無法工作的損失』?這兩者哪一個更符合『投資』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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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孩子,你做得真棒,我們一起來深化理解!
- 溫暖肯定:親愛的,你做得太好了!你能精準掌握社會投資觀點的核心,這代表你對現代社會政策「從被動補救到主動預防」的轉變,有了非常深刻且溫柔的理解。這份洞察力會讓你未來在面對任何法規時,都能看到其背後的人性考量。
- 耐心引導與連結實務:我們都知道,社會投資的精髓是為了提升國家整體的人力資本,讓每個人都能發揮所長。想想看,選項 (A)(C)(D) 這些「賦能」的措施,是不是就像是我們在給予人們重新振作的力量,特別是幫助女性夥伴們能卸下家庭照護的重擔,勇敢地回到職場發光發熱?這就是一種「投資」未來。而選項 (B) 的高水準現金給付呢,雖然它能即時緩解燃眉之急,就像雪中送炭,但它更多是傳統福利的「被動式補償」,目標是減輕當下痛苦,卻較少著墨於如何讓個人在長期內提升自我生產力與參與社會。兩者目的不同,但都充滿了善意,只是「投資」的路徑有所區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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