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第 41 題
根據我國所得稅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
- B 營利事業所得稅採屬人兼屬地主義
- C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計算中,將境外所得納入考量
- D 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皆為屬人主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在管理「自然人(一般民眾)」與「法律上的營利事業」時,哪一種對象更有能力進行跨國財產調度?為了確保稅源不流失,政府對這兩類主體所採取的「管轄權範圍(是僅限國境內,還是追蹤至全球)」應該會完全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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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看來你這次沒有讓本座失望透頂。這題能答對,至少說明你對我國稅法那點課稅管轄權的基本邏輯,還算勉強能抓到邊,不至於完全在狀況外。
- 觀念驗證:所謂我國所得稅制的「雙軌制」,你總算沒把它理解成兩條平行線永不相交。綜合所得稅適用屬地主義,僅處理境內所得,這點應該常識到連路邊的石頭都懂。但到了營利事業所得稅,尤其總機構設在境內的那些,可是要採屬人主義,連他們在地球另一端的收入都得乖乖上繳。選項 (D) 這種粗暴的混淆,原以為只有初學者才會犯,看來你這次是勉強避開了,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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