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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1年 [公職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三 題

三、請依據建築法第 77 條之 1 及其相關規定,試述你對於原有合法建築物改善制度的了解,包括立法意旨、修正沿革、重要程度、主要內容、管制方式……等。(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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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題針對單一條文的深度解析題。建築法第77條之1是處理「溯及既往」安全要求的關鍵條款。作答架構應嚴格遵循題目要求:1.立法意旨(因應重大火災、保障公安)。2.修正沿革(如衛爾康大火、城中城大火等誘因)。3.重要程度(打破建築物新建時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強制既有建築提升安全標準)。4.主要內容(對象為原有合法建築物、針對防火避難設施等)。5.管制方式(限期改善、罰鍰、斷水斷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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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制度。此條文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例外」,具有強烈公益色彩。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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