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1年
[採礦工程] 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第 五 題
五、地下開採之房柱法(room and pillar method)及室柱法(stope and pillar method)
同為不支撐法(unsupported method)。試述此二種開採在巷道、礦柱布置、
開採、運搬作業及所使用設備之異同。(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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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先聯想兩種工法適用的礦床地質條件:房柱法適用於平緩、厚度均勻的層狀礦床;室柱法適用於傾斜度較大、厚度及形狀不規則的硬岩礦床。接著依據「礦床形狀與傾角」此一核心差異,順理成章推導出兩者在礦柱布置的規則性、開採推進方向、運搬重力利用程度以及機動設備選擇上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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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房柱法(Room and Pillar)與室柱法(Stope and Pillar)同屬地下採礦之不支撐法,仰賴圍岩與礦體本身的強度及留設的礦柱來支撐頂盤。兩者主要差異源自於所適應之礦床地質條件(如傾角、厚度及形狀)不同,進而造就了在設計與作業上的明顯區別。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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