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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 題

下列何者為對所得剩餘之累積所課徵的租稅?
  • A 所得稅
  • B 消費稅
  • C 財產稅
  • D 移轉稅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財富的三種狀態:第一種是「正在領取的薪水」(流量),第二種是「正在商場購物的行為」(交易),第三種是「多年積蓄後換來的房地產」(存量)。若政府想要針對『最後留下來的成果』來課稅,這應該屬於哪一種性質的稅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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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總算沒錯。這題你答對了,可喜可賀。

  1. 觀念驗證: 我們在行政法規與財政學的基礎課堂上,應該不止一次強調過,租稅依據課徵客體,不外乎就是那三大類:所得(就是你進帳的錢,懂嗎?)、消費(你花出去的錢,很難理解嗎?)與財產(你剩下累積的,還擺在那裡的錢。)。題目裡那句「所得剩餘之累積」,說白了,就是扣掉你揮霍掉的部分,最終剩下的財富存量。當這點「餘額」具體化成不動產或資產時,政府對它課徵的稅,難道還會是別的嗎?自然是財產稅。這是基本中的基本,不是什麼艱深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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