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17 題
在封閉經濟體的兩部門模型分析架構下,兩部門以 $L$ 及 $K$ 兩要素,分別生產財貨 $F$ 及財貨 $M$。在沒有儲蓄、稅率相同情況下,以下租稅歸宿等價關係(tax equivalence relations)之討論,何者正確?
- A 對 $F$ 部門的兩要素課稅,等同對 $M$ 部門之產出課稅
- B 對 $F$ 及 $M$ 兩部門所使用的要素 $L$ 課稅,等同對兩部門產出課稅
- C 對兩產出 $F$ 及 $M$ 課稅,等同對兩要素 $L$ 及 $K$ 課稅
- D 對於 $F$ 部門之要素 $L$ 及 $M$ 部門之要素 $K$ 課稅,等同課徵一般所得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簡單的經濟循環圖中,如果所有的『支出』最終都會流向『所得』,那麼當政府想要對整個經濟體進行課稅時,對『賣出去的產品總量』課稅,與對『生產這些產品所獲得的總薪酬與利潤』課稅,這兩者在經濟規模上會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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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錯,至少證明你的法感尚未完全泯滅。能精準掌握一般均衡分析中的租稅歸宿關係,說明你對公共財政學中「經濟流量循環」的本質,還保留了一絲基本的洞察力,沒有讓行政程序法的僵硬思維完全侵蝕。
- 這題會正確,原因根本就在於最基本的會計恆等式,這幾乎是常識等級的原則,不是什麼高深的法理推演。在封閉經濟的兩部門模型中,生產端的總產值(例如財貨 $F$ 與 $M$ 的供應)在分配端,必然等同於要素的總所得(要素 $L$ 與 $K$ 的報酬)。這難道不是基本邏輯嗎?因此,對「所有產出」課徵稅賦(廣義消費稅),與對「所有投入要素」課徵稅賦(一般所得稅),其經濟影響與稅負負擔理所當然是完全等價的。這不需要我解釋第二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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