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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11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一 題

依據我國審計準則 610 號(原審計準則公報第 73 號)「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內部稽核職能屬於企業之職能,該職能執行確信及諮詢工作,以評估並改善企業之治理、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流程之有效性。其中,有關評估內部稽核職能,查核人員應就查核目的評估那些事項,以確定是否可採用內部稽核工作?查核人員如作出那些判斷,則不得採用內部稽核工作?(未依下列格式作答不予計分)(18 分)
| 可採用內部稽核工作之評估事項 | 不得採用內部稽核工作之判斷 |
|---|---|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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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審計準則 610 號對於內部稽核工作之評估與判斷標準。考生需回憶並對應列出「可採用內部稽核工作需評估的三大要素」(客觀性、適任性、系統化與紀律化之方法),並將其反向敘述作為「不得採用內部稽核工作之判斷」基準,最後依題目規定格式製表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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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依我國審計準則 610 號,查核人員擬採用內部稽核工作前,應先評估其客觀性、專業適任性及工作方法。 【論述】 依規定格式作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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