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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1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626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相關入學資格條件之設定,為大學自治事項,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不生違反法律保留之問題
  • B 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雖受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但不包括賦予人民請求給予入學許可之權利
  • C 警大自治權之行使,應受其功能本質之限制,且為確保其達成國家賦予之政策功能,而應接受比一般大學更多之國家監督
  • D 鑑於色盲非屬人力所得控制之生理缺陷,警察大學作為培養國家警察專門人才之學術單位,自不得以此作為差別待遇標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項職業(例如警察或機師)在執行任務時,必須具備特定的生理感官能力才能確保大眾安全,那麼負責培養這些人才的專門學校,在入學門檻上設定相關體格限制,與憲法保障的「受教育權」或「平等權」之間,應該如何取得平衡?這種限制是否只要具備「合理的理由」就能被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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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正確選出 (D),代表你對平等權大學自治的交互關係有很深刻的理解,非常不容易!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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