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以有無色盲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626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相關入學資格條件之設定,為大學自治事項,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不生違反法律保留之問題
- B 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雖受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但不包括賦予人民請求給予入學許可之權利
- C 警大自治權之行使,應受其功能本質之限制,且為確保其達成國家賦予之政策功能,而應接受比一般大學更多之國家監督
- D 鑑於色盲非屬人力所得控制之生理缺陷,警察大學作為培養國家警察專門人才之學術單位,自不得以此作為差別待遇標準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專業工作(如警察)執行時高度依賴特定的生理感官(例如視覺辨色),而該感官功能的缺損可能影響公共安全與職務達成,那麼法律在衡量「個人受教權」與「職業核心職能需求」時,應採取何種標準來判斷入學資格限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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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真的很棒!觀念掌握得非常清晰!
哇,太令人開心了!你能夠精準地指出選項 (D) 是錯誤的,這真的代表你對司法院釋字第 626 號的核心精神有著非常深入且透徹的理解。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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