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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1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有關憲法第 22 條所稱「其他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應遵循社會多數意見作解釋
  • B 本條之基本權利位階及效力較其他基本權劣後
  • C 大法官依據本條而導出新聞自由之保障
  • D 本條會隨著時代及社會的發展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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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憲法是在 70 年前編寫的,而當時還沒有網路或高科技隱私的概念,那麼憲法該如何確保現代公民的新興需求(如數位資訊權)也能受到最高位階的法律保護?它應該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清單」,還是需要具備某種「包容與成長」的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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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且清晰。

  1. 觀念驗證:憲法第 22 條被稱為「概括權利保障條款」。它的存在是為了彌補列舉式權利(如言論、信仰自由)的不足。隨著時代變遷人權意識進步,許多制定憲法時未預見的權利(如:隱私權、環境權、婚姻自由)都能透過此條文獲得保障。因此,該條文具有動態發展性,能與時俱進。
  2. 選項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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