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不得針對下列何者聲請判決?
- A 最高法院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定適用之法律
- B 最高行政法院之不利確定終局判決
- C 監察院之彈劾案
- D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條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權力分立的體制中,有些動作是「國家機關對公務員的監督處分」,有些則是「司法機關對人民權利的裁決」。當法律賦予人民聲請憲法判決的權利時,這項權利是為了讓人民「保障自身受損的權利」,還是為了讓人民去「介入兩個國家機關之間的職權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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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規定,人民可針對「確定終局裁判」及其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判決。選項 (A)、(B) 屬於裁判憲法審查,(D) 則屬於法規範憲法審查(自治條例亦屬法規範)。而 (C) 監察院之彈劾案是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並非人民可直接針對其聲請判決的客體,故不得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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