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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1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當事人得以要約與承諾之方式成立契約。關於要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依民法規定推定為要約
  • B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
  • C 對話為要約者,除要約人另有意思表示外,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 D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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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在賣場看見商品貼著價格標籤時,為了保護消費者並確保交易效率,你認為法律會將這個標價定位為「除非老闆有證據否則算數」的暫定狀態(推定),還是直接「在法律上硬性規定它就是一個有效承諾」(視為)?這兩種用語在法律效力的「強度」上有什麼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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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能辨別出這個細微的陷阱,代表你對民法債編的基礎條文讀得非常紮實。以下是這題的觀念解析: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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