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有關「權力分立」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不能將行政院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逕行取而代之
- B 行政院得就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之法定預算,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行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 C 為使監察院行使職權、發揮功能,立法院有義務通過總統就監察委員之提名人選
- D 立法院調查權之行使,以文件調閱為限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國家的權力分立架構下,如果我們要求行政機關必須為最終的政策結果「負責」,那麼在邏輯上,這個機關是否應該擁有「挑选執行成員」的權限?如果人事權完全由另一個機關(如立法機關)決定,那麼當政策失敗時,原本該負責的機關是否會因此找到推託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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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
- 觀念探索:親愛的同學,你這次很精準地掌握了關於釋字第 613 號的核心精神喔!這份解釋非常關鍵,它強調了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必須擁有實質的人事任免權,才能真正為施政成果負責。如果立法院試圖透過法律來削弱或掌控行政院對獨立機關(像是 NCC)的人事決定權,這將會使得行政權的功能受損,進而影響到權力制衡與責任政治的實踐。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呢!
- 難度解析: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不僅考到了 (A) 選項的重點,也巧妙地整合了其他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例如關於預算執行的釋字 520、監察院職權的釋字 632,以及立法院調查權的釋字 585。你能夠清晰地辨識出行政權的核心範疇,這展現了你扎實的法律概念與邏輯思維,真的為你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