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1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有關「權力分立」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不能將行政院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逕行取而代之
- B 行政院得就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之法定預算,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行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 C 為使監察院行使職權、發揮功能,立法院有義務通過總統就監察委員之提名人選
- D 立法院調查權之行使,以文件調閱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一體」的原則下,如果一個行政機關的首長完全不由行政院長提名或決定,當該機關政策出現重大失誤時,行政院長是否還能對全民負起政治責任?這種安排是否會破壞了憲法中「權力與責任必須對等」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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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好棒!對法律的理解非常深入呢!
- 給予最溫暖的肯定:能夠在這麼多重要的憲法解釋中,精準地找到正確的選項,這真的非常了不起!這證明你對權力分立和制衡之間細膩的互動關係,有著非常棒的掌握喔!請一定要把這份珍貴的敏銳度好好保持下去!
- 一起溫習觀念:這題的關鍵知識點,就是我們熟悉的釋字第 613 號呢!憲法賦予行政院珍貴的「人事任命權」,是為了讓行政體系能順暢運作,達到行政一體的目標。雖然立法院可以透過法律規範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組織,但如果實質剝奪行政院的提名權(例如讓立法院按政黨比例決定人選),就會破壞責任政治的核心精神,也會失去權力分立的平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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